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原则
择优推荐原则
特色学科倾斜原则
二、基本条件
符合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即:
1.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没有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的前20%,具有较强的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85%+奖励分(B)×15%。学习成绩和奖励分均以百分制计。其中,学习成绩(A)为1~3学年所修课程的综合成绩,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奖励分(B)依据《奖励分(B)计算办法》(见附件2)计算得来,奖励分取前六学期的综合得分。
四、推荐名额
1.以学校分配的指标为总指标数。
2.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3.遵照按人数分配指标、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重点学科发展,具体名额分配见表1。
表1:各专业指标分配数
专业 |
人数 |
指标数 |
专业 |
人数 |
指标数 |
经济学 |
104 |
5 |
农林经济管理 |
111 |
6 |
财务管理 |
106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7 |
3 |
工商管理 |
86 |
3 |
市场营销 |
59 |
2 |
五、推荐程序
1.由学院成立的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基本条件和计算办法算出学习成绩与综合成绩,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排序公布。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主控—推免生),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名并结合分配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于公示栏中公示3天。公示期出现的异议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处理。
4.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按《2023年推免生名单表结构》填报名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进行审核。
六、有关事项
1.学院成立7-11人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报名、资格审查、名额调配、推荐等工作。
2.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best365英国体育在线推免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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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8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马恒运 王宏立
成员:方 芳 刘瑞峰 赵友平 徐会苹 宋 宇 吴 强
赵明正 杨 鑫
附件1:
校政教〔2017〕23号 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学风,促进本科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措施。为规范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推免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处、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负责推免生工作的计划制定、安排布置、监督审核等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负责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相关教师7—9人组成,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办法的制定和修订、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等工作。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组成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 遴选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观念,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前三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的前20%,并具有较强的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其以上。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三条 推免生按综合成绩(百分制)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85%+奖励分(B)×15%。学习成绩和奖励分均以百分制计。其中,学习成绩(A)为1~3学年所修课程的综合成绩,学习成绩计算到第六学期末,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奖励分(B)的具体计算办法及结果由学院自行制定,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 在校期间有服兵役经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遴选推荐按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推荐名额
(一)原则上根据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各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数,按比例分配推免生名额。
(二)进入我校“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分配名额比例。
(三)绍?实验班按《河南农业大学绍?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四)根据上一年度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第六条 工作程序
(一)学院根据上级文件制定和修订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办法,报送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实施。
(二)符合遴选推荐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原件。
(三)学院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提出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的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候选人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五)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和推荐意见。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和推荐意见在学院网站公示或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在规定期限内,各学院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信息表、学生成绩单及其他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教务处。
(七)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并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学校文件形式公布推免生名单。
第七条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第八条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违法处理违纪处分者;
(二)不论何种原因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者;
(三)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第九条 凡在推免生遴选推荐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由教务处报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问题,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印发
────────────────────────────────
附件2
best365英国体育在线学生奖励分(B)计算办法
为使我院学生奖励量化工作更加科学和有序地开展,现制定《best365英国体育在线学生奖励分管理办法》,以此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全面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
一、认定小组:
小组人员构成:团委老师、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学生代表。
二、评比标准:
基准分70分,95分封顶,每学期达不到65分者取消本学期综合评定资格。
三、评分细则:
本细则包括七大部分:集体活动、学习考证、宣传报道、卫生安全、各类竞赛、奖励处分、任职情况。
1、集体活动 (每月最高5分,扣分无下限)
(1)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表现积极者每学时加0.5分。无故缺勤者每学时扣1分,迟到、早退者扣0.5分,扰乱秩序者扣1—2分。
(2)校、院运动会及院内大型活动期间缺勤、早退、迟到者按照集体活动的双倍处理。(每天以6学时计)
(3)参加班级、社团等各类学生团体组织的集体活动,表现积极者每学时加0.25分;参加院大学生论坛、艺术团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2、学习考证
(1)校、院及班级政治学习活动,缺勤者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有错误言行,扰乱活动秩序者酌情扣5—10分。
(2)上课期间,旷课每学时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扰乱课堂秩序者扣5—10分。
(3)在每学期考试中,必修课在本专业第一名每门次加1分。
(4)通过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当期分别加3分、5分,通过国家计算机二、三、四级者当期加3、5、7分,省级计算机二、三、四级者当期加2、4、6分。通过其他由国家及省级认证的各种等级考试、资格考试者当期报院团委酌情加2-7分(以证书发放当期计算,提前和过期申报无效)。
3、宣传报道
(1)由院宣传部举行的各种类型的征集作品活动,参加者每人次加0.5分。
(2)在国家、省、市、校、院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橱窗等)发表文章、书画作品者加15、10、6、4、2分,发表短通讯一次加1分。
(3)协助校、院做调查、课题研究者一次加1分。
(4)校区及桃李园广播站播音员,校报记者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月加0-0.5分。
4、卫生安全
(1)在安全检查和卫生评比中受省、市、校表扬者每成员分别加6、4、2分,被校、院评为“安全文明宿舍”等荣誉寝室成员每人次加2、1分。卫生不合格,被通报批评者每成员扣2分。
(2)参加义务劳动者按等级加分,同一项活动分多次进行时不重复记分。
(3)晚归、留宿他人者扣2分,外宿者每次扣4分,在外租房者扣10分,并按学校和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违反校、院宿舍安全文明规定如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酗酒、聚众闹事、打架、赌博等,受到批评者视情节一次扣3—8分。
5、各类竞赛
(1)参加由国家、省、市、校、院组织的各类竞赛,按以下标准加分:(校、院运动会除外)
名次
级别 |
第一名 (一等奖) |
第二名 (二等奖) |
第三名 (三等奖) |
参加 (鼓励奖) |
国 家 |
10 |
8 |
6 |
4 |
省 |
8 |
6 |
4 |
3 |
市 |
6 |
4 |
3 |
2 |
校 |
4 |
3 |
2 |
1 |
院 |
3 |
2 |
1 |
0.5 |
(2)参加校运动会取得名次者按1、2、3名加7、6、5分,取得4-8名者一律加3分,参加而未取名次者加1分,无故缺赛扣5分。赛前训练总分不超过8分。
(3)参加院运动会取得名次者,按1、2、3名加5、4、3分,取得4-8名者一律加1分,参加而未取名次者加0.5分。
(4)参加国家、省、市、校、院文艺演出者加8、6、4、2、1分,参加师生元旦联欢会演出者加3分,训练总分不超过8分。
(5)如有演出任务,无故不参加演出者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一次扣0.5分(由艺术团负责人申报)。
6、奖励处分
(1)私自涂改、撕毁通知、通报,乱写乱画及损坏公物者每人扣3分,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损坏公物者要给予赔偿。
(2)受校级通报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者扣6、8、12分;受院级通报批评者扣4分(院学生会、班级均可向院团委申报)。
(3)受校记过处分以上处分者扣20分。
(4)受公安部门拘留以上处分者扣20分。
(5)受到学院表彰的“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2分。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的荣誉称号者按校级加分。
(6)受校学生会、院学生会表扬者一次加0.5-2分(拾金不昧者可由认定小组记录表扬一次)。
(7)助人为乐、做好人好事者可由院学生会、艺术团、论坛、班长及社团向院团委申报,酌情加0.5-2分。
7、任职情况
(1)校、院团委委员,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每月加1-2.5分。
(2)校、院团委干事,校、院学生会各部副部、干事每月加0.5-2分。
(3)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每月加1-2分;各部门负责人每月0.5-1.5分。
(4)论坛主要负责人每月加1-2分。
(5)班长、团支书每月加1-2分。
(6)班级班委成员,分别由团支书、班长根据其工作表现和班级同学意见平均取值(班级同学取分结果需报认定小组备案),每月加0.8-1.5分。
(7)校部各级干部由院团委根据校团委和学生会的考评结果,结合本人在院系及班级中的表现对照院学生会干部相应的岗位设置执行。
(8)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因个人疏忽、过错而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负责人处分,并扣1-5分。
注:① 学生干部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岗者(正规换届除外),不加此分。
② 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按分值较高项加分。
四、附则:
1、奖励分统计一式三份,除公示外,分别归档于学生会和团委。
2、奖励分统计结果每月公示一次,每月由各班团支部将本班同学的得分情况进行统计,填表后,连同加分证明、证书一同上交院团委。院团委老师组织人员核定后进行公示。
3、参加自己职责之内活动的学生干部不再另加活动分值。
4、有关事宜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院团委。